花果山主人

九月札记(一)


*附近新开了一家“泰风”奶茶店,去点了一杯泡鲁达,配料不算太地道,但也还好。

好吧,其实我也没吃过“地道”的。

前几天中午出门吃饭,看到一家过桥米线,店面看着挺干净。

走进去(我以为走进去了)看菜单,却没看到过桥米线。我心里稍微觉得奇怪了一下,但也没在意,因为我看到了自己爱吃的另一种米线。

点完单打算去旁边的花店转转,出来才发现走错门了,过桥米线在隔壁的隔壁,隔得还不算太近呢。

不知道我走路的时候脑子又开茬想什么去了



*处暑过去也没多久,但重庆忽然连着下了几天雨,十分美丽冻人。

我一直觉得最早发明历法的那些人相当了不起。在我看来,最难的倒并不是计算、记录和编纂,而是最初注意到季节、昼夜与天气的更迭。

春天开什么花?秋天的月亮有哪些不同的光圈?夏天何时吹送凉风?冬天下几场雪?

蚂蚁和蜘蛛总能提前预知天气的变换,蛇宝宝都知道自己该什么时候钻出蛋壳,蝉总在那短短的半月里齐刷刷地从土里钻出来,但凡提早或者晚上几天,就赶不上一生一次的聚会了。

我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、自己的同类,以及同类和前辈们发明出来的东西上太久了,以至于混忘了我自己原本也是个会受这些影响的活物。


*养了一些栎黄枯叶蛾,圆滚滚毛茸茸。

我对虫子的感情很复杂,一方面,在自己没预料到该有虫子的地方看到虫子,实在能让我疯掉。比如饭菜里,衣服上,花叶子底下。

这些蛾子长大了比蚕漂亮,所以幼虫时期也比蚕娇气些,第一次买来的枫香叶子不大新鲜,又重买了一次。

(下面这些是茧的样子,是送我蛾子的小姐妹发给我的照片)


另一方面,我又挺喜欢各种漂亮的小虫子,且不说蝴蝶啦蜻蜓啦,单是毛毛虫其实也挺可爱。瓢虫最好玩,我养过一只,叫“Dorothy”(多萝西),名字的意思是“神之赐予”。

我那会儿上中学,在英语课上扒拉着词典一个一个地找,想必显得十分用功,实际上是在给瓢虫取名字。

看到这个“神之赐”,想起汪曾祺写的散文里有这么一段:

      瓢虫款款地落下来,折好它的黑绸衬裙------膜翅,顺顺溜溜;收拢硬翅,严丝合缝。瓢虫就是做得最精致的昆虫。

      “做”的?谁做的?

       上帝。

       上帝?

       上帝做了一些小玩意儿,送给他的小外孙女儿玩儿。

       上帝的外孙女儿?

       对。上帝说:“给你!好看吗?”

       “好看!”

       上帝的外孙女?

       对!

所以叫作“神之赐”还挺应景。


*家里养的昙花开了。


这棵昙花和我年纪一般大,几乎年年要开上十几乃至几十多。平时就搁在阳台上,养得也不算很精心。

昙花叶子是波浪形,叶形不算很优美,长得高了之后整棵的形状也不算特别好看。(我这么说不是要欲扬先抑,因为大自然里花叶茎俱美的植物比比皆是,更何况美与不美无非是各花入各眼。如果非要牵强附会地扯一通大道理,比方说“昙花平时不起眼,所以开花时方能惊艳四座,芭蕉仗着自己叶子好看不思进取,开出的花就笨拙丑陋。人亦如此……”那才是无聊透顶呢)。

但是昙花开起来的确惊艳,而且很香,隔着房门在别的屋都能闻到。



*比较起来,我就不大喜欢栀子花的味道,香得人头疼。

还是汪曾祺:栀子花粗粗大大,又香得掸都掸不开,于是为文雅人不取,以为品格不高。栀子花说:“去你//妈/的,我就是要这样香,香得痛痛快快,你们他//妈/的管得着吗!

可我就是不喜欢,那你也没辙。就像哪怕是汪曾祺活过来,要是想来lofter这个小破软件发个散文,也得规规矩矩地把他//妈/的你//妈/的都打上分隔符号。

说起栀子花又要PTSD,现在点开“栀子花”这个tag,铺天盖地全是张哲瀚。

我之前喜欢他喜欢得不行的时候,也说不上到底觉得这人哪里厉害得很。拽、极度的自信、凡事总要拿个名次争个输赢……这些特质都是我不怎么喜欢的。

现在想来,兴许就是欣赏那一点“你管不着”的“痛痛快快”。

不过栀子花再怎么不讲道理,气味总归还是能被算在“香”的范畴里,有些事情的对错就不能归结成对香型的偏好了。


*正巧今天九月三号,越发得多说两句。

我不是没纠结过这人到底是“蠢”还是“坏”,虽然不管是哪样都惹人讨厌嫌弃,但毕竟程度不一样。

但后来又觉得,说得刻薄一点,“蠢”要是妨碍了别人,要是误了事误了人,也就成为一种“坏”了。

所谓“忘记过去就等于背叛,遗忘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是派生的”不知道能不能解读出这么个意思。



*这类问题我老是想不明白,想着想着就又难过又生气又无能为力。

所以一边觉得文史哲也好玩,一边不肯好好地去学,只爱挑拣一些情啦爱啦风花雪月之类的东西去看。


*我觉得也没啥不好的。有些事情不必要人人都懂,有人明白就行(不负责任的偷懒说法)。我负责学点自然科学,干活就行。



*我这人既保守恋旧,又好奇心强喜欢新东西,所以常常把自己搞得很累。

再比方说看电影。我经常端着一瓶什么喝的东西就去了,管它什么新上的电影呢,时间合适就挑一场看。

有时候会碰巧看到好片子,比方说前阵子的《白蛇传-情》,有时候则会遇到(我认为的)大烂片。什么《木兰-横空出世》、《赤狐书生》之类的。

但我又钟爱一些看过很多遍的电影,翻来覆去地重温,每隔几个月不看一遍就像缺了点什么似的。

这样一来的后果就是:观影量其实并没怎么上去,但花在这上面的时间金钱却不少(电影票和各个平台的会员)。

吃东西也总会纠结。一家店里但凡有几样食物和我的胃口,我就老想着重复地点这几样。毕竟它们已经足够好吃,即使吃不到更美味的也不算可惜,但倘若为了追求那个“薛定谔的更好吃”点了新菜,结果一开盒子,boom,点菜翻车,那就大大地划不来了。

折中的做法是几个人一起去,先点旧菜“兜底”,再尝试新菜。

前几天买了一点阳荷回来清炒,好好吃!强烈安利!口感和味道都很独特,质地介于竹笋和茭白之间。

感觉炒上腊肉啊回锅肉什么的也会好吃,但我最近在健身,就吃得清淡一些吧。



*八月底的时候,手机屏幕摔坏了,拿去换了一个(之前就换过一次了)。

用了不到一星期,前天走路一个不小心又摔一跤,膝盖擦破一小块皮,手机从口袋里蹦出来又磕掉一小小块屏幕。正凑合用,今天早上风风火火出门的时候,裙子袖子挂住了门把手,手里的手机由于惯性继续往前飞。

biaji——

天热不想出门……加上屏幕也不便宜……先凑合用吧눈_눈才换完不到十天,这也实在太挫败了!下回再换完一定去支付宝买个屏幕险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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